
一、和解案例基本情况
原告:DCSTAR INC
涉案类型:呼吸急救装置专利
客户需求:和解
二、和解谈判过程
本来客户想着“大事化小,小事化了”,想和解处理,但多次谈判后,和解金依旧没有达到自己的预期。
我们发现DCSTAR INC的涉案专利存在重大的瑕疵,我们提议客户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出庭动议,反对对方的TRO/PI禁令申请。
客户思考再三,决定让我们律师出庭提交反对原告TRO禁令的动议
我们律师立刻以“对方专利存在重大瑕疵、原告没有证明多个被告的合并诉讼符合《美国法典》35 U.S.C.S. § 299的规定“等理据,向法庭递交反对原告TRO/PI禁令申请的动议。
在刚提交动议一周后,对方就把我们从PI禁令的名单中删除。
客户的店铺不再受到法院禁令的约束,平台也恢复客户店铺的提款功能。
另外,我们发现呼吸急救装置被不同的2名原告起诉:DCSTAR INC、Life Vac LLC,他们的公司均位于美国纽约,其中Life Vac LLC针对商标+版权维权,DCSTAR INC则是针对专利进行维权。
在调查过程中,我们还发现DCSTAR INC这家公司具有华人背景,如果你不幸被这位原告起诉,可以联系我们处理
*在TRO禁令已经生效的情况下,被告的和解金范围并非完全固定,而是要结合是否构成实质性侵权,及其侵权程度进行综合研判,才能以最合理的方式解决TRO案件
